根据《广东海洋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》(广海大党〔2015〕77号)要求规定,我支部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支部大会,最终确定以下11名同志为新一批党员发展对象,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
在公示期限内,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党支部反映公示对象思想品质、现实表现、廉洁自律、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;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。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,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。
公示时间:从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止,共7天。
联系电话:0759-2383836(刘育廷老师)
联系邮箱:1813346049@qq.com ;gdou_wlxs0918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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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与光电科学系学生支部委员会
2021年11月12日